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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文件名称: 2017年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1500-01422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主动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2017年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二中心一枢纽”战略、邵阳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推动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大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围绕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推动消费升级、积极扩大就业等重要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政府网站访谈等方式,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定期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及时组织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用统计数据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市统计局负责落实)适时公开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市审计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实时更新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和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重大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信息。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医疗器械、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和履约信息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共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共透明和资源共享。(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续责任监管清单,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机制,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加快推进以“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为主要任务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指导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牧产品价格信息公共工作,及时发布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信息。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要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要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完善政府债券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政府债务监督。(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释惑和论引导。(市经信委负责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完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市县两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大力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市商务局、市旅游外事港澳侨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协同建设全市“互联网+监督”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扩大公众参与,全面加强民生、扶贫等领域资金项目的监管。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加快扶贫领域新媒体和电商平台建设,拓宽贫困村绿色无污染土特产品宣传渠道,为产品找市场、寻商机。(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及时公布水和空气质量。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保护情况。(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校务公开。有序公开全面发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合理划分义务教育阶段学区范围,保持招生入学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遇到学区范围调整等政策变化时,要主动征求区域内群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公开调整依据、范围、内容、时限等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赢得群众公认。(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建立医患互动机制,鼓励群众发现挖掘推荐特色中医专科、一技专长专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市卫计委、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做好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各县市区政府要注重金融领域特别是资本市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对外发布环节的政策解读和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权威信息的发布,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邵阳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信贷和调控等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做好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指导、督促各地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信息。加快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统一发布征地信息。推进公积金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公积金年度报告,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公积金管理政策,积极推动公积金咨询、业务办理上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国土资源局、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邵阳银监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实施意见》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按《指引》要求,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承担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实施细则》、《实施意见》和《指引》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同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动态调整更新负面清单目录。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要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各级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机制。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在政策出台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市县政府及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四)进一上完善回应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情回应工作,明确回应责任、把握回应重点、提高回应实效;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沟通协调,建立与宣传部门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务情监测、预判、回应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和新媒体互动传播的特点,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要依法依规做好“市(县)长信箱”、国内知名网站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留言栏目等的回应工作,提高回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回应诉求的办理率;要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严守答复法定时限,严格规范答复形式,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依法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依申请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姓名、电子邮箱、咨询联系电话等。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按照《指引》要求,在各自区域内规范政府网站开设与整合流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增强政府网站功能,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共享建设,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做好日常监测和运维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七)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教育培训。按照《意见》和《指引》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列入新进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现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和政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和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不断提高知网、懂网、用网水平和网上履职能力。

(八)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督查考核。各县市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3%;要建立科学、合理、完善、公正、透明的考核制度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量化细化各项数据指标,以国省市三级通报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日常监测、专项督查等作为考核评估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就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进行年终绩效考核评分,评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工作的监督作用;要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本要点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在本要点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1220日前将要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并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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