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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放组办字〔2021〕1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市直及部省驻邵各单位:
《邵阳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阳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机制,为异地企业群众提供跨区域咨询、收件和结果送达等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一件事一次办”,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在2020年5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实现73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1年以后,其他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
二、工作模式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主要分为“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业务模式(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的,主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实现事项网上办理,并按统一标准对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确保与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异地代收代办”模式的,要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为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采用“多地联办”模式的,要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办事流程,实现异地受理申请、政府部门间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共享,同步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横向互联,纵向贯通。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跨省通办”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需求,做好事项承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实现国、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严格执行统一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明确的“跨省通办”事项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业务规则,统一编制办事指南、事项运转流程,实现事项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跨省通办”事项。
(三)推进事项“全程网办”。各部门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的“跨省通办”事项,应提供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件全流程网上服务,对有现场核验、认证、签名、领取等环节的事项,可通过采取视频核验、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快递送达等方式解决,同步编制简单易懂的全程网办操作指南。对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进行线上办理;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以外,不得强制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向线下申请人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四)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其他区域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实行“一窗受理”,采用“收受分离”模式,做好代收事项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送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回寄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对线下“异地代收代办”事项的统筹指导,督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受理本地申请、收取异地来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转,确保收件、经办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五)扩展“跨省通办”范围。在国家、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不断扩展“跨域通办”事项的范围和深度,聚焦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婚姻、生育、就业、社保、养老、子女入学等高频事项办理需求,主动与劳务输出输入集中地及周边城市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委托授权、互认互信制度,通过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展异地视频会商收件,点对点开展“异地代收代办”,打破政务服务地域、层级限制,拓展联办通办范围和深度,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实现一次录入、全程监管、结果可评。
(六)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梳理编制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并动态调整,实现各类政务数据互通、查询、调用,保障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七)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跨域通办”窗口,承担“跨省通办”相关工作,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收受申请材料,反馈办理结果,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跨域通办”事项名称、服务时间、咨询电话、办理须知等办事信息,提供快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便利服务。
(八)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省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步推进“跨省通办”,推动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与毗邻省份经商、办企业和劳务输入输出地相对集中地区实现“跨省通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省级对应部门,学习了解“跨省通办”业务模式,并加强对县(市)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加强督导通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月抽查、季通报机制,对改革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给予批评,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跨省通办”工作进展及成效;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好差评”系统等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