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窗口各项管理制度;
3、监督纳入政务大厅集中管理的所有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
4、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
5、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6、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7、受市委、市政府指派或业主委托,全程代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有企业改制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审批、办证手续;
8、对分中心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
9、受理各类政务投诉、咨询、发布有关政务信息;
10、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11、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政务中心主要包括人秘科、督查科、业务科、政务公开指导科、督查室、12345热线、财务科。我中心预算为一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6年决算收入32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8.06万元。
(二)2016年决算支出370.0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8.7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3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2万元。基本支出:124.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4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7万元。项目支出:147.69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3万元),公务接待费12.6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5年持平。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